问题 | 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相关流程如下:
首先,当事人需前往不属于居民所在地、没有固定居所但有习惯性逗留地区域、行为发生所在地或实际状况所在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申请,于此同时,当面递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和户口簿)、房产产权证明文件、亲属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明确做出的放弃遗产继承权之书面声明等详尽资料。 其次,公证机关将对上述所提交的申请及相应证明文件进行深入检视与核实。 最后,若经过公证机构细致严谨的审查,上述条件在法律层面皆得以满足,则公证机构将为当事人颁发出具一份关于其放弃继承遗产的公开合法文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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