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继承比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任务是明确遗产的范畴,也就是逝者在生前依法所拥有的各类资产。
如果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内所累积的共同全部财力,在未事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若在分割遗产时,应首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划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则作为逝者的遗产进行处理。 关于法定继承方面,遗产的分配遵循以下顺序: 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占有的份额通常应该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 对于那些对逝者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逝者共度时光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考虑给予其更多的份额。 如果有抚养能力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考虑不分或者仅给与其较少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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