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所规定的继承顺序当中,首要的继承者往往包括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即婚姻关系尚未结束的那一半伴侣,以及他们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的子女以及具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此外,还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具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这些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时,通常会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遗产分割。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严重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则可以考虑给予更多的份额; 最后,如果有能力和条件去承担赡养责任的继承人却没有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应该考虑不分或者少分给他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