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生前偷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丈夫离世前曾有过盗用他人财物之举且未能按约归还,那么此种行为可视作其个人责任所在。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对遗产进行分配时,应首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债务。 这就意味着,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将被继承人在生前所欠下的债务从遗产总额中予以扣除。 然而,若遗产数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仅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若遗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不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决定自发进行偿还。 在实践操作中,若遗产中包含了被继承人生前所盗用的款项,那么这部分遗产理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若遗产数额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继承人则可选择不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若继承人选择承担,他们必须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进行偿还。 总而言之,若您丈夫离世前曾有过盗用他人财物之举且未能按约归还,建议在处理遗产分配的环节中将该项债务纳入考虑范围并优先进行清偿。 若遗产数额不足以全面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亦可选择不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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