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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亡证明应由哪个部门开具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死亡证明的开具,这通常由医院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下属派出所负责。
两者所开具的死亡证明虽然职能方面有所区别,但实际用途却是密切相连且不可或缺的。
其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主要用于安排有关殡葬事宜,诸如进行火化处理等操作;
而警方则主要负责为处理遗产以及继承问题提供必要依据,通过此项证明来领取遗体存在银行的储蓄存款,或者进行遗产继承公证乃至发起司法诉讼等等。
当公民不幸去世时,无论是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他们的家属、抚养人或是邻居都需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城市于逝世之前,乡村则须在1个月之内),向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死亡登记并申请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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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6: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