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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欠债,子女是否有偿还义务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尚未确立“父债子偿”的法理原则。
每位成年人在法律层面上都应被视为个体,其与生俱来的责任和义务不由父母代为执行。
也就是说,子女的财政赤字应当由他们自行负责解决。
然而,在有限的特定情况下,例如,父母出现特殊意外导致离世,且其生前留有债权及财产时,这些相应的债权或财产才会由子女承继并用于清偿父母的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待已有的债务全部偿还完毕后,作为继承人的子女才有可能分配继承来的遗产。
反之,倘若子女并未获得任何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无需承担起偿还父母债务的责任。
如果子女主动选择偿还债务,则不受上述限制约束,这属于主动偿还的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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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6: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