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之间的继承权是否平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定继承方面,严格秉持着平等原则,尤其是在男女继承人之间。
在财产传承时,有特定的顺位继承规定: 其先后顺序依次为: (1)第一顺位: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2)其次顺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一旦继承活动启动,即由首位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相关权益,而次要顺位则不应作为继承人参与。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会考虑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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