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过程中,您将需要准备若干份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申请遗嘱公证的申请书。 2.申办人具备有效身份证明的资料,例如公民身份证等。 3.被继承人的相关死亡证明,若法定继承人中有逝世者,须出具其离世的证明文件; 而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则须提供人民法院对其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4.被继承人所拥有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5.对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亲生父母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做出详尽准确的阐述与证明。 6.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戚关系证明文件,这一点至关重要。 7.针对不同的受让人而言,应提供其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文件或声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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