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还能继承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实施了严重程度极高的遗弃行为,则将无法获得遗产的继承权分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的继承人将会失去继承权: (1)有意谋杀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权而实施蓄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3)对被继承人实施肆意或极端的遗弃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 (4)故意伪造、篡改、隐藏或者销毁公正合法的遗嘱,且其严重程度达到法律所定义的严重标准; (5)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新的遗嘱、更新原有的遗嘱或者撤销已设立的遗嘱,且其严重程度同样达到法律所规定的严重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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