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会导致继承权丧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如下情形中,继承权将予以撤销:
1、继承人刻意蓄意伤害乃至杀害被继承人; 2、作为同一继承顺位的继承人之间,有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残忍的杀害行为; 3、被继承人在世期间,继承人未尽到应有的照顾和扶养责任,甚至对其进行遗弃或欺负; 4、部分继承人通过恶意伪造、窜改、隐瞒或销毁遗产分配书等方式,意图获得更多不正当利益; 5、部分继承人利用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指定、修改或是取消其生前所立遗嘱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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