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姐妹之间继承遗产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途径之中,亲兄弟姐妹通常被视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在遗产传承过程中,若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无权参与继承; 而当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皆已不存在时,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按照相应法规进行接手。 此定义所涵盖的兄弟姐妹范围较广,包括了与父母具有血缘关系且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以及经过合法领养程序的兄妹,同时亦包含了在实际生活中有过抚养互助经历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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