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生前放弃继承,此决定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继承人在离世之前自行决定放弃继承,这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实际上,继承是从被继承人离开人世的那刻便正式启动,并且,只有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后继承权才能得以获取。 换句话说,如果继承人真的想要做出放弃继承的决定,也必须要等继承开始后以及遗产分配完成前的这个时间段内表达这种意向。 更深层次地解释,即便是在被继承人还在人间时,继承尚未正式展开,继承人更未实际获得任何继承权利,所以他们自然无法去割舍尚未转变成真正权益的东西。 因此,可以理解为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所有宣称要放弃继承的行为都是无效的,除非在此之后,继承人的行为能得到继承开始之后的认可和追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