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后应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房产在一方离世之后,其相关物业及其他(夫妇二人)共有的财产将会予以公平地分割开来,其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比例约占总财产的一半,而余下的另一半以及死者生前遗留下来的各项个人财产便被视为继承人应该享有的遗产份额。
倘若已经有有效的遗嘱文件存在的话,那么则应当依照遗嘱的规定来进行地产与遗产的分配; 假如并无此类文件之佐证,那么便只能按照传统的法律规范,也就是纯正的法定继承制度,即将这批遗产平分给去世者的父母、孩子以及妻子/丈夫等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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