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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和遗赠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二者的领取主体存在差异。
在遗嘱中,继承人只能由法定继承范围中的一位或者多位人员担任;
然而,在赠与协议中,受遗赠人应该是属于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继承人之外的人士。
其次,从领取者所负担的义务来看,遗嘱继承人拥有权利继承遗产的同时,还需要负责偿还被继承人应当向国家缴纳的税费以及所背负的债务;
但是,受遗赠人通常无需承担偿还遗赠人债务的义务。
再者,获得遗产的途径也不尽相同。
遗嘱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合法权益来获得相应的财产;
相对而言,受遗赠人往往无法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过程,需要从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手中获取遗产。
最后,接收遗产表示的方式令人略有所别。
遗嘱继承人需要在处理遗产之前明确表达自己是否愿意继承的意愿,如果未能给出明确答复,则将被视作同意继承;
而对于受遗赠人来说,他们必须在得知自身获赠的消息以后,在两个月之内表达清楚是否愿意接受这份遗赠,否则,自动视为决定放弃对遗赠的接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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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1: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