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与继承事宜存在密切利益关联性的当事人,系指该当事人是否能够成功获取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以及其能够获得财产数量之多寡将会对自身利益产生直接且重大影响者。
这类人群涵盖以下几类: 继承人的直系血亲,诸如配偶、生身父母、亲子、手足儿女、祖辈父辈以及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继承人所负担债务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 此外还包括与继承人共同管理的企业合伙人等等诸如此类之人群体。 鉴于此类人士与其所涉及的遗嘱事项实际存在着间接的利益冲突,他们在担任遗嘱见证人的过程中,极易影响到见证行为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因此不适合充当遗嘱见证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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