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必须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与政策明文规定,若某份立嘱事项符合多名见证人士在场见证之条件,并由见证人群体中的一位成员负责起草文书,而且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备的法定行为能力,同时,此份遗嘱需准确地反映遗嘱人真正意愿的表达及其他适当的法定条件时,如此所立下的遗嘱方被认定为是法律认可的有效代书遗嘱。
然而,应注意的是,即使需要公证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具体安排进行公正手续,否则无须履行公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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