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公证费能免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公证费用可予以免除:
(一)若当事人及其所需求公证事项符合法定法律援助条件,公证机构将积极协助其向法律援助部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若经批准,则应免去当事人所需缴纳的公证费用; (二)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长者在首次办理遗嘱公证业务时,公证机构亦应当为其免收公证费用; (三)针对标的金额在2000元或以下的小额储蓄继承公证事务,同样可为当事人免除公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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