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死亡,丈夫再婚还有妻子遗产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妇而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他们依法享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只要这对夫妇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他们便是彼此的配偶,因而自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然而,如果这对重新组合家庭的夫妇在再度结婚前便已经结束了上一段婚姻关系的话,则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不再具备互相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