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遗嘱并非一定需要经过公证方能生效。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遗嘱可以采取六种合法方式进行订立,其中并不仅限于公证遗嘱,还包含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电子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及口头遗嘱。 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实体条件,譬如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具有公正性并且代表立遗嘱人的真实意志表达等,同时也契合与每种遗嘱相应的形式要求,那么该遗嘱便会被判定为有效。 然而,如果遗嘱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将会被视为无效,比如立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立遗嘱;因受到欺骗或恐吓而设立的遗嘱;由他人伪造的遗嘱;以及经过修改的遗嘱。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公证遗嘱已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当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多份相互矛盾的遗嘱时,遵循以最后一份遗嘱内容为准的原则,此举意在遵从被继承人最深思熟虑后的最终愿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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