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妈和亲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被继承人并未预先订立遗嘱以此来确定自己死后财产的归属,同时也无任何遗赠或抚养协议中明确了将财产赠与予他人,那么此刻,该部分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分配的对象则包括被继承人的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那些对被继承人曾具有抚育、教导或者其他近亲属义务的继子女。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法定继承过程中,首先应当由魁居于首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遗产的继承,这些顺位继承人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所有在世的子女及父母。 “子女”者,此条款中所涉含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不论他们为子女身份或母子(女)关系,亦或是继母和亲儿子关系,该等人士皆属于首当其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范畴,他们各自所享有的继承权益也应是相等的。 若因未见遗嘱及无遗赠抚养协议的存在,遗产将依照法律规定将依序进行上述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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