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如若丈夫离世,其配偶——即儿媳并无法继承他的遗产份额。此类情况下,儿媳的位置注定只能由他们共同生的子女接手,但这也仅仅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即当该配偶所生育的孩子比配偶更早离开人世的时候,才可以施行代位继承。换言之,代位继承实际上是一个法定继承程序,其定义为,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世期间先于其父母身故,此时,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将取代先故的长辈直系血亲来继承其父母的全部或部分遗产。当然,这样的继承权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并不具备成为被代位继承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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