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赠一般指的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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