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公证了的遗嘱怎样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了的遗嘱可以通过如下方式予以变更:一般拉屎,由遗嘱人进行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变更。例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2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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