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写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子,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通常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讲,不动产物权的各种变动,是以依法登记为生效要件的。 没经过登记,就不会产生物权效力,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当在婚前的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时,这就相当于男方对女方做出了赠与行为。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去看,这种行为使得房产的物权发生了变动,女方也就因此对该房产享有了相应的权利。 当然,如果在加名的时候,双方有明确约定,只是将房产赠与女方个人,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 举个例子,比如一对夫妻,婚前男方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双方协商决定将女方名字加上去,那么这套房子就从男方的个人财产转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之后离婚,女方就可以对这部分房产享有一定的份额。 反之,如果加名时约定只是赠与女方个人,那在离婚时,女方可能就只能获得约定范围内的房产份额,而男方仍可保留其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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