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一方不到民政局可以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这件事,一般得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
这是因为离婚牵扯到的方面可不少,像双方的意愿表达,得双方都清楚地表明自己想离还是不想离; 还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得双方一起商量怎么分那些财产才公平; 另外还有子女抚养的事儿,得双方一起商量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怎么承担抚养责任之类的。 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事项,必须得双方共同参与才行。 要是只有一方去民政局办理,那可不行。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下落不明了,找不到人了,那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啦。 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把财产怎么分、子女怎么抚养这些问题都处理好。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确实得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去办理,一方不到场就没法办理; 要是一方下落不明了,那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