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那些还有房贷没还清的房子,分配情况是这样的。
要是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通常就得由双方一起商量怎么分割。
要是商量不拢,那法院一般就会判定这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
而获得房子所有权的那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一半房子的价值。
与此同时,剩下还没还完的贷款也得由拿到房子的那一方继续去还。
要是这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就买好,然后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等到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
不过,婚后一起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得由产权登记的那一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该补偿多少,可就得根据总共还的贷款金额、房子增值的情况等各种因素综合起来去确定。
总之,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考虑周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进行分割,这样才能让双方都觉得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