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对方离婚了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强制执行,其主要含义在于指的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经过法院判决且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中所确定的相应义务进行强制性的履行。
然而,在离婚案件这一特殊领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强制执行离婚”的概念。 离婚乃是基于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或经由法院裁决而达成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若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相关义务未能得到妥善履行,则有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例如,若某一方当事人拒绝依照法院判决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进行财产分割等事项时,便可能引发强制执行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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