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权益纠纷案件的法律追溯期一般设定为三年。
具体来说,若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被另一方秘密藏匿、偷偷转移、随意变卖、有意识地销毁或是恶意毁坏了原本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抑或伪造了大量不实的债务,意图霸占另一半的财产时,那么被侵害方自发现之日起起算,有权利在接下来的三年内依法提出追索补偿金的诉讼主张。
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若是以协议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已经完成财产分配并签署相关文件之后,一方对自己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产生质疑或不满,想寻求改变或取消已达成的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则须在离婚满一年后才能启动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