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办理夫妇离婚手续过程中的房产拆迁款项分配问题上,通常我们要综合考量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房屋产权的产生原因、相关的拆迁政策以及夫妻二人所作出的贡献等等。
如果被拆迁的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那么相应的拆迁款也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由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但是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却包含了对其配偶的安置补偿内容,那么这部分补偿款项就应当归属于其配偶所有。
另外,如果是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来进行的补偿,那就需要进一步详细地分析每一位家庭成员所占有的份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