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购置房屋这一行为上,并不要求必须以家庭作为购置单位。
而对于婚后的夫妇而言,他们有权共同决定购房的具体方式,无论是选择以其中一人的名义进行购买,抑或是选择以两人共同的名义进行购买。 然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婚后所购置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通常都会被视作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除非在购置过程中有特别的约定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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