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后一方可以继续追责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离婚之后的责任追究工作仍然是可行的。 
譬如,若发现对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着隐匿、转移、变卖或是毁损的行为,亦或者存在伪造债务以剥夺另一方财产利益之情形,则在离婚事件发生之后被发现的这一方依然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发起诉讼,诉求重新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此类诉讼应当在发现之日起的三年之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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