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能不能财产保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足离婚诉讼之际,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某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肆意地进行恶意的财产转移、藏匿或者销毁行为,确保日后强制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的顺利实施。 在提出财务保全请求之时,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交详实的书面申请书,同时附上必要的担保材料。 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核之后,如果认定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则会作出裁定批准保全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保全措施不当而导致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那么申请人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保全措施也可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处置产生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其不动产等。 总而言之,在面临离婚诉讼时,如果您对于自身的财产安全存在疑虑,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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