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买房屋父母出资怎么算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婚后所取得的不动产权属性质因当事人的父母一方的出资情况而有所差异。
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某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置不动产,且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则此种情形应当被视为仅是对其子女单方面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应当被确认为属于夫妻中的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置不动产,并且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明确的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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