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倘若对方不愿意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那么您可以先行尝试通过协商对话的方式,使其明白各自所享有的权益、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由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然而,假如经过真诚地协商仍然未能达到解决的目的,那么您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庭给予公正裁断并指令对方必须履行相应的过户职责。 在这一切诉讼程序之中,您需要充分提供相关的确凿证据,譬如离婚协定、房产权证书、以及涉及房产归属细节和其他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等等,以便印证有关房产所有权的具体规定以及反映对方未予积极配合的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