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婚前财产转移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缔结之前,如果某一方未经过对方事先的许可同意,即出于故意,通过藏匿、欺骗等不当方法,对原本隶属于自身的婚前财产擅自做出处理,且导致了该财产在所有权、属性或者价值上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进而直接影响到了另一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例如,未经配偶知晓与允许便将巨额储蓄悄然转移至他人名下,以极低价格出售宝贵的婚前个人财物等等。 总的来说,当此类行为缺乏充分的合理性解释,同时其动机亦主要是意图规避未来可能面临的财产分割或者债务负担时,那么便很有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的恶意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