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个人全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婚姻存续期间之内,倘若仅仅凭借自身财力购买房产并全额支付款项,并不必然意味着该房产便归属于个人所有。
然而,假如有足够的证据能够明确显示,购房所需资金完全源自婚前所积累的个人财产,并且房地产登记证书上只登记了购买者本人姓名,通常情况下,此套房产会被认定为购买者的私有产权。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购房者使用的是共有财产进行全额付清购房款项,尽管房地产登记证书上仅记载了某位配偶的名字,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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