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给一方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离婚之后,将共有的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给其中一位配偶的做法是合法可行的。
若两位当事人在离婚协定或者离婚判决文件中,已经清晰地确立房产所属权为某一方所有时,那么另外一方就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全力配合对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也体现了对于两人真实意愿的充分尊重与切实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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