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婚前房子卖了,重新买的房子,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重建房屋的整个过程中,倘若所有购房款均源于丈夫在恋爱婚姻关系处理前所拥有的房产售出所得资产,并将新购房产登记于丈夫所有权人之列,这样的情况常常会被视为丈夫的净个人财富。
然而,若在婚恋期间购置此房时动用了夫妇双方的共享资产,抑或将其注册在夫妇双发名下,这很可能被法院判定为该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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