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后离婚安置时再婚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拆迁后的置换权益分配在离婚以及再婚情境中这一颇为错综复杂的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
如果该房产在先期的首次婚姻生活时期得到了拆迁安置,那么一般而言会将其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并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然而,在经历过离婚之后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情况下,前次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权益通常并不会因为再婚的发生而改变其所有权的归属。 具体的分配方案则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安置协议以及婚姻存续的时间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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