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多长时间还可以起诉对方财产损失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才发现前配偶有诸如隐瞒、藏匿、私自转让、任意处置或者恶意破坏夫妻共有财产之行为时,可以从行为发现之日起开始计算出三年内的时间段,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重新对此类财产进行划分和分配处理。
然而,若对方采用虚构债务、意图非法占有、剥夺他人财产权益的方式来侵害另一方,则无须受制于上述三年的时效期限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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