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贷款的房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关于离婚时房屋贷款所对应物业的分配问题时,我们需充分关注并依照诸多复杂多样的相关考量因素,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便是该物业是否为夫妇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携手购买以及是否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
通常情况下,若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此类房屋将被视为夫妇的共有财产,从而在离婚过程中进入分割阶段。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以全面而深入的视角,综合评估考虑物业现时的市场价值、夫妻二人均摊的经济负担能力、双方各自在家庭中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外部因素等多方面因素。 然而,当问题涉及到一方在婚前自行购买,并在婚姻关系之后与配偶共同承担房屋贷款的情形时,那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夫妇必须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折旧率等元素进行合理分割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