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拆迁款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离婚纠纷的情况下,对于动迁所得款项的划分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予以审慎考量。
若动迁款乃得自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夫妻共有财产遭遇动迁而获取之收益,依法理当将其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来加以分割处置。 然而,若遭动迁的房产属于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动迁款中关于该项房产原值价值的补偿部分,原则上应归属于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所有; 至于那些基于人口因素等其他原因所产生的补偿款项,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此外,倘若动迁协议中已对相关权益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则应当严格依照协议内容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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