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纠纷中关于房产归属问题的判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若该房屋系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购置,并且双方未曾就此作出特殊约定,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该房屋系由一方在婚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得,且已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则通常会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若婚后有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该房屋,并且明确表示仅将该房屋赠与其子女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亦有可能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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