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财产如何分割出来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之时,对于涉及到的拆迁房产的分割问题,需综合多重因素深入考量。
假设该拆迁房产系于婚姻关系持续期内所获取,并即便是被拆迁的房屋原本便属于夫妇两人之共同财产,其拆迁过后所得的房产也是普遍情况下被视为夫妇双方共享之财产,通常将进行均匀分配。 然而,当涉及到的被拆迁房屋乃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产权,则拆迁之后获得的赔偿与安置仍应全部归属于原有所有者。 除此之外,亦须审视相关的拆迁政策中是否已充分衡量以及考虑到人口因素等各类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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