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二人决定离婚之时,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首要关注的焦点在于这套房产究竟是属于婚前个体所拥有的私产,抑或是婚后夫妻双方共有的共有财产。
若该房产系在婚前由某一方全额出资购置,并且登记在其名下的话,那么通常可以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并归其所有。 然而,若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还是双方的名下,一般都将被视作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应进行平均分配。 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存在着过错行为,或者对该套房产的购置和维护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与贡献,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倾斜性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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