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离婚房子婚前买的,跟女方有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房产仅由单方面进行全额购入,并已完成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将被视为该买受人的名下个人资产,不涉及到其配偶的权益。
然而,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则需对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补偿。 反之,若房屋系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首付款项,而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其相应增值部分便可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其配偶有权依法享有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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