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房产的几种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中,若某一方在婚前以全款购买了房屋建筑物,那么这便被视为是购买方所独有的个人财富。
然而,假如在婚后阶段,这处房产需要夫妻双方共享贷款或者存在价值升值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一般来说将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而导致离婚,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财产份额减少的风险。 另外,如果一方的父母在婚姻期间为其子女购买了房产并将所有权登记在他们子女的名下,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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