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配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一般情况下,婚前购置之房屋会划归属于该房产进行登记的那一方所拥有。 然而,倘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偿还住房贷款的行为发生的话,那么,针对由双方共同承担的上述房贷以及由此带来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分割的请求。 这主要出于个人财产应从其属性考虑的原则,即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会被认定为单方面的私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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