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公婆出资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倘若由公公婆婆出资购置房产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是对他们子女的一种赠与行为,因此该房产便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另一方配偶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请求。 然而,若此房产的所有权被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为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行为,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将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