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过户一方不签字怎么办手续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异之后,某一方当事人拒绝在房屋产权变更过程中签字确认时,阁下可以选择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对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协定款项履行其变更产权的义务。 
在此期间,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双方之间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所明确的财产所有权分配条款,针对所有权定义进行权威性的判定和裁决。 若经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中仍有一方持续拒绝履行该项变更新增的产权责任,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有权向法院正式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在法律的保护之下,由法院协调各方力量从而协助实现房屋产权的最终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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